1.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(部位)开展检查,督办火灾隐患整改。
2.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。
3.制定校园秩序管理规定。
4.落实值班值守、校园巡逻巡查工作,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。
大庆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信息管理: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:信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黑ICP备12004996号 地 址: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 编:163712 Email:webmaster@dqsy.net